昨天失去剛買1個月的金耳環;那是我睽違N年之後,第一付買給自己的耳環,就在莫名其妙之中,不見了一個。
左思右想,到底會掉在哪裡?形容自己今天就像是掉了一個銅板的婦人,點著燈,把家裡各角落都翻遍了,連吸塵器裡的集塵紙袋都翻出來看。
還是找不到。
又到車子裡四處找,當然還是沒有,結果順手拿著不能用的汽車大鎖回家,一開門,抓在門上的茶米被汽車大鎖嚇到,就飛出去了。
一連兩天,失去了耳環,失去了鳥。
朋友回應這件事說「啊,飛走啦~」是呀,心頭的一塊肉飛走啦!
加上阿母三不五時就打個電話來「關心」,要我去附近再找找。我就非常無力。
從這整件事上,我在想:
1.面對一個心中悲慟的人(對我而言),最好什麼話都別說。太冷淡、太理智,會被打槍;太關心,太想幫忙,反而是一種指責:「就是哪裡找得不夠多,所以還沒找到」。
2.信仰在這種「失去」當中,是什麼角色?
我知道,「凡事都有上帝美好的旨意」。既然是這樣,失去也是。
今天一整天,都為了茶米的事,心中鬱悶,一想到他在外面可能遇到的狀況就流眼淚。只有提醒自己:「這是出於上帝的旨意,同時這是美好的旨意」,我才能進一步祈禱:把茶米在外面的生活,交托給上帝,由上帝來照顧他、餵養他。同時,對於失去茶米的我,這也是一件好事。雖然現在還不知道,眼睛還看不見,不過,這就叫做信心,不是嗎?
因為這樣,我等著看,看到底上帝的祝福是什麼,到底給我的好處是什麼。
喔對,對於這件事,我還想到其他兩點:
第一、這世界永恆不變的常規,叫做「變」。沒有什麼是永遠不變的。東西也是,關係也是。聖經也常這麼說。
既是如此,那就不要違背常規、違背聖經,硬要去捉住某個東西或關係,硬是強求。
這所有的東西本是上帝所有,上的何時要給人,何時要收走,作為一個人,能強求什麼?或者,作為一個人,憑什麼強求?
只要珍惜現在所擁有的,仔細品嘗、思量,這就是最大的幸福。
第二、人跟天地比較起來,實在太渺小了。
在龍眼樹下、草叢間四處張望尋找茶米的同時,也發覺自己跟大樹差好多,草雖然只有及腰,但我也擠不進去。
天地之間,山嶺之壯闊、樹叢之茂密,我是什麼?我能做什麼?
好像很困難。那麼,好好做我的事吧。